阮战伟律师:明确“为家庭付出较多者”的补偿权,从此全职太太不再是“免费保姆”!

发表时间: 2020-07-24 19:07:00

作者: 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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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讲座围绕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进行研读,并着重选取其中的7点进行了详细解读。

2020年7月24日下午2:30,由阮战伟律师主讲的题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重点法条研读及疑难案例分析”讲座在海埠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顺利举行。此次讲座围绕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进行研读,并着重选取其中的7点进行了详细解读。



01

明确家庭成员的范围


《民法典》第1045条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02

“家事代理权”


《民法典》第1045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阮律师强调,其中关于日常家事的范围认定为:


一是该行为是否满足夫妻日常生活需要;


二是该行为是否会对夫妻共同生活产生决定性影响,是否改变家庭生活状态,只有符合家庭生活水平的行为才是“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行为。同时,应对某些对家庭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予以排除,例如不动产以及大额动产的处分、大额担保与借贷、分期付款购买价值巨大财产的行为、风险较大的投资行为、具有人身专属性的行为,例如继承权的放弃、子女的送养、收养等。


那么,夫妻分居期间是否互负家事代理权?


阮律师认为,首先应该明确,何为分居?


分居的原因应为夫妻感情不和,而非因为工作、学习、服役等客观原因使夫妻分居。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仍然应适用夫妻日常生活代理权制度。原因是夫妻双方虽分居,但二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未因此消灭;同时,夫妻内部关系并非交易第三人需考虑的因素,其并无承担此种因夫妻内部约定而带来交易不稳定风险的义务。因此,为了保护交易第三人的利益,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仍有日常家事代理权。


03

扩大亲子关系确认之诉的主体


《民法典》第1073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阮律师强调,在《民法典》出台之前,《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也规定了亲子关系推定的内容,但限定的主体是“夫妻一方”,如果是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则提出亲子关系确认之诉将有一定的障碍。而本次《民法典》扩大了可以申请亲子关系确认的主体,直接将有权申请亲子关系确认的主体扩大为父或母,不再要求有“夫妻关系”。并且成年子女也可以单独提出确认亲子关系之诉,这是目前的规定中所没有的。


那么,《民法典》出台后对亲子关系确认的影响有哪些呢?

 

阮律师对此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第一,对于父或母来说,提出亲子关系确认之诉,可以借此为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给付提供法律支持。如果抚养的婚生子女并非是自己亲生,则也可以通过否认亲子关系之诉作为要求另一方返还已承担的抚养费、重新分配财产、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等。


第二,对于孩子来说,无论是未成年时由父或母代为提出,还是成年之后独立提出,这对于孩子的权利保障,都是重要进步,尤其是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得到了进一步的保护。”


04

明确“为家庭付出较多者”的补偿权


《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阮律师认为,这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亮点之一,虽然,对于补偿的标准、如何补偿,还有待司法解释或者司法实践来进一步明确,但这次《民法典》明确将承担家庭义务更多的夫妻一方的补偿请求权以法条形式固定下来,可以更好地保护家庭生活中的“弱势”一方。


并且从基本法的层面,明确认可为家庭付出较多义务一方的个人价值,认可家务劳动的价值和工作赚钱的价值,是相对等的,倡导夫妻双方尽量平等地承担家务劳动,从此全职太太不再是“免费保姆”!


05

婚姻中“过错”责任的加重


本次《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还对婚姻中的“过错”责任予以了加重,主要体现在两个条文之中,分别是离婚时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范围的扩大,以及离婚分割财产时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扩大。

 

阮律师表示,跟《婚姻法》相比,《民法典》第1091条增加了“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作为兜底条款,这意味着一方违背忠诚义务、与他人生育非婚生子女等情况下,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有望获得法院支持。当然,“其他重大过错”到底有哪几种情形,尺度如何把握,还有待司法实践的进一步检验。

 

其次,关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明确将“挥霍”也纳入到擅自处分的范围这一规定。阮律师认为:其意义在于两个方面。

 

第一,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基础上,新增加了“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种情形。比如:丈夫因为看网络直播,打赏网红女主播80万元,这就是一种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再比如,因为妻子网购成瘾,将原本攒下用来购房的钱60万元,全部花销一空,这也是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表现,在离婚时,未挥霍一方可以据此请求对挥霍一方予以少分或不分。


第二,目前《婚姻法》下的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有一个大前提,就是在离婚时。“离婚时”具有狭窄的时间指向,仅仅指离婚当时,但现实中存在更多情形是一方在离婚之前就早早做好了准备,很多时候并不符合“离婚时”的限定条件。而现在,《民法典》第1092条首先是把“离婚时”的前提去掉了,也就是说,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的行为,理论上来说,另一方有“秋后算账”的权利。


06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适度扩大


关于这一条例,阮律师表示,首先,《民法典》明确将劳务报酬纳入到夫妻共同财产之中。


现代社会,自由职业者越来越多,很多人都是自己当老板,比如网络主播、手工匠、摆摊人等等,“斜杠青年”也越来越多,很多人工作之余还兼职唱歌、表演、代购等等,工作收入正在变得越来越多元化,除了“正式编制”的工作收入之外,还有大量的劳务报酬存在。因此,《民法典》相较于《婚姻法》,明确把劳务报酬也纳入到夫妻共同财产之中。

其次,将投资收益也明确列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一)款也将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列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民法典》则直接将“投资收益”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固定下来,给予了“投资收益”这一财产“法律正式编制”,具有更强的法律保障效力。


生活中“投资”的范围是比较广的,例如购买理财产品、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等均是属于投资的范围。


07

设置“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该项规定此前在网络上引发了激烈的讨论,社会大众对于“离婚冷静期”反响不一,有观点认为弊大于利,而且还不利于对妇女的保护,尤其是饱受家暴困扰的女性。也有观点认为,“离婚冷静期”只是为冲动离婚开了一副“后悔药”,而非对婚姻自由增加了一道“枷锁”。还有人说,“离婚冷静期”不宜“一刀切”,应该分情况。

 

对此,阮律师表示,纵观其他国家的离婚制度,其实也有各种名目的“离婚冷静期”,离婚并不容易。

 

随后,阮律师以中国香港、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BC省”)、美国的纽约州和加州四个地区的离婚制度为例,作了详细解读。


中国香港:《婚姻诉讼条例》第12条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如双方结婚未满一年,不得向本港法庭提出离婚呈请。另外,即使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如属双方共同申请离婚,根据《婚姻诉讼条例》第11B条,申请人和配偶必须向法庭证明以下两项或其中一项事实:


(1)在紧接离婚申请提出之前,和配偶已分开居住最少连续一年;或

(2)在提出申请之前不少于一年,由双方签署拟向法庭申请解除婚姻的通知书提交法庭,而其后该通知书并无被撤回。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BC省”):根据BC省《离婚法案》(DivorceAct)的规定,已婚夫妻需要分居满一年,法院才能最终授予离婚令,即使双方当事人已经自行协商好离婚协议,也不发生离婚的效力,离婚必须要向BC省高等法院提交申请表格,由法院依据程序颁布离婚令。

 

美国的纽约州和加州:这两个州的法律规定,即使是无过错离婚,也需要法定分居满6个月才可以,亦称作6个月的等待期,并且同样需要法院签署离婚令才可以正式解除夫妻关系。


阮律师认为,家事无小事,婚姻和家庭,不管在哪个国家或地区,都是法律重点考量和保护的对象。本次《民法典》增加“离婚冷静期”条款,可以降低冲动离婚的概率,维护家庭的稳定,也更好地保护了子女的利益。



随后,阮律师选取了一个典型离婚案例供大家讨论研究,大家各抒己见,发表对案件的思考,现场气氛热烈。


在讲座的最后,阮律师总结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中国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将影响国家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也将深深影响每一个家庭、每一位人民群众的生活。”至此讲座圆满结束。


阮战伟律师:明确“为家庭付出较多者”的补偿权,从此全职太太不再是“免费保姆”!
此次讲座围绕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进行研读,并着重选取其中的7点进行了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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