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祝贺海埠律师事务所当选广东民商法学会涉法实例争议研究专门委员会会长单位

发表时间: 2021-04-09 18:50:00

作者: 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

来源: 海埠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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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并进,共促发展

2021年3月28日,海埠律师事务所参加广东民商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聘任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土地规划调整与开发利用争议实务法律问题研讨会,本次活动由广东民商法学会和珠海市法学会共同主办、广东民商法学会涉法实例争议研究专门委员会承办。



于本次活动中,海埠律师事务所被授予“会长单位”牌匾,正式成为广东民商法学会涉法实例争议研究专门委员会会长单位,海埠律师事务所主任孔亚楼律师被聘为广东民商法学会涉法实例争议研究专门委员会副会长



本次荣获“广东民商法学会涉法实例争议研究专门委员会会长单位”称号,一方面,海埠律师事务所将积极配合广东民商法学会各项工作开展,坚持为学会会员及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全面的法律服务。另一方面,将与学会携手并进,充分发挥平台优势,促进会员共同发展,以涉法实例争议研究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营造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




关于广东民商法学会


广东民商法学会是从事民商法及其相关问题研究的理论和实际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省性非营利性学术社会团体,经广东省民政厅粤民民(2003)307号文批复同意于2003年正式成立。广东民商法学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广东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秘书处办公场所设于华南植物园办公楼副楼。


广东民商法学会的宗旨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全省有志于民商法及其相关问题研究者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的同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开展民商法及其相关问题学术研究及交流合作,促进民商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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