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埠法律研究院助力深圳特区立法工作

发表时间: 2022-07-02 16:56:44

作者: 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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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深圳应“经过五到十年不懈努力,率先

2021年5月,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深圳应“经过五到十年不懈努力,率先基本建成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努力打造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典范”,成为30年前深圳取得特区立法权后,法治建设史上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同年9月,深圳针对《意见》部署的“七个率先”20项任务,制定《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就落实“七个率先”重点任务作出部署:“在立法工作方面提出: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率先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制度体系”。


作为深圳市的立法机构,深圳市人大和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贯彻落实上述重点任务,深圳市人大和深圳市政协也成立立法协商咨询专家库,助力深圳市的立法工作。




曾经担任过第四届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政协第一届理论研究会理事的海埠法律研究院院长雷新平律师于2021年12月被第7届深圳市政协聘请为立法协商咨询专家,受聘后,雷院长积极履行咨询专家职责,每次在接到立法任务后,组织研究院的专家教授们认真学习讨论立法草案,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截止2022年6月底,他们先后参与深圳特区的以下立法咨询的工作:《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信用条例》、《深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深圳市政协立法协商工作规范》、《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计划》、《深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深圳经济特区国际船舶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关于加强全市街道(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等。

图:雷新平院长


本届立法协商咨询专家的聘任期是5年,雷院长表示,在聘任期内,海埠法律研究院和他本人将积极履行职责,为深圳市率先基本建成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努力打造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典范,率先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制度体系贡献力量。



海埠法律研究院助力深圳特区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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