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埠法律研究院暨中国民协大湾区元宇宙法律实验室关于《北京市促进数字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 2022-09-05 14:56:23

作者: 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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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2年8月3日发布了《北京市促进数字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该计划是国内出台的首个数字人产业专项支持政策,从构建数字人全链条技术体系、培育标杆应用项目、优化数字人产业生态等方面为支持数字人产业发展提供了指引。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磊指出,以数字人为典型应用的互联网3.0相关产业正加快技术迭代和模式创新。数字人是数字形态的拟人应用,贯穿了互联网3.0核心技术体系,商业落地路径较清晰,是互联网3.0产业里能够较快落地的细分领域之一。北京将以数字人产业为牵引,夯实底层技术支撑能力,验证产业发展模式,以点带面,促进互联网3.0产业整体发展。



我们海埠法律研究院认为:该文件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我国《“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战略部署的关于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的具体实施计划。该计划是国内出台的首个数字人产业专项支持政策,作为首都北京出台这项政策,显然对全国的数字人产业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我们仔细研读该政策的全部内容,发现其涵盖现阶段元宇宙概念的主要内容。由于元宇宙这个名词来源于国际资本市场,是对未来互联网3.0(Web3.0)萌芽状态的描述。目前元宇宙概念虽然处于萌芽状态,却被市场和资本过度炒作,我国政府为了引导和扶持市场向健康有序方向发展,提高科技、金融、伦理等领域的风险防控意识,探索包容审慎的治理机制,依法依规加强数字人产业相关权益保护,推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大力发展互联网3.0相关的底层技术融合和集成,避免市场被资本过度投机炒作,北京市政府用大家能听得懂、听明白的语言来解读数字经济、数字人和互联网3.0相关的概念(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基于现有底层技术融合提供沉浸式体验、基于数字孪生技术实现对现实宇宙的映射、基于区块链技术搭建数字经济体系、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通过软、硬件底层技术在经济系统、社交系统、身份系统等方面密切融合集成等等,其实质仍然是当下科技创新的延续)。文件中提到的数字人及相关应用场景等互联网3.0相关内容和元宇宙概念提到的内容大同小异,但是国家引导市场和参与者脱虚向实的目标很明确。


为什么用“数字人”概念引导“元宇宙”?我们法律研究院在今年三月发布的《元宇宙发展前景系列研究报告之一》第五部分《法律研究院关于元宇宙观点》指出:“元宇宙独立存在于我们现实宇宙之外,通过我们人类这个枢纽,利用科技手段把现实世界和虚拟宇宙有机的融合在一起,如果离开人这个枢纽,元宇宙将不复存在,虚拟仍将回归到现实宇宙的时、空中。”由此可见由数字人及其应用场景作为数字世界的核心来规范引导元宇宙概念恰如其分。


“坚持守正创新,赋能实体经济;坚守行为底线,防范金融风险”两个基本原则我们国家目前在数字经济领域的的基本政策,当下北京市政府出台这个计划,其目的就是践行科技向善理念,合理选择应用场景,规范应用区块链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芯片技术、游戏技术、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5G、 Web3.0、NFT、AR/VR/XR等等底层技术发展和融合,发挥数字人在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方面的正面作用;坚决遏制元宇宙(数字人及其应用场景)领域金融化证券化倾向,从严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对利用该行业进行投机炒作、非法洗钱、非法集资、非法吸存、非法传销、网络诈骗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等予以坚决的打击,从而净化行业生态环境,使整个行业沿着健康规范、合法有序的方向发展。


该文件第15条在结尾部分重点强调了:“探索多层次风险防控机制。督促数字人企业做好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加强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落实信息内容服务主体责任。推动数字人相关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防范和打击利用数字人开展的金融欺诈、非法集资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探索数字人人文伦理仲裁机制,倡导行业协会参与数字人行业规范。加强对数字人金融、科技、社会伦理风险研究,探索形成法律、市场、代码架构和社会规范相结合的多元规制路径” ,印证了我们法律研究院对该政策的解读。


附件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促进数字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 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 十四五 " 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战略部署,抓住以数字人为代表的互联网 3.0 创新应用产业机遇,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制了《北京市促进数字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 年)》,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 年 8 月 3 日

北京市促进数字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2022-2025 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战略部署,抓住以数字人为代表的互联网 3.0 创新应用产业机遇,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优势,构建具有竞争力的技术体系、创新活跃的业态模式和包容审慎的治理机制,打造数字人产业创新高地,助力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技术与规则并重,统筹发展和安全,全方位推动数字人技术突破、应用示范和产业聚集,形成具有互联网3.0 特征的产业发展新范式,着力打造经济增长点,为加快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促进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创新探索,稳健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以数字内容生产和数字资产流通为主要内容的新型产业体系,提高科技、金融、伦理等领域的风险防控意识,探索包容审慎的治理机制,依法依规加强数字人产业相关权益保护,推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固本强基,自主引领。提升原始创新策源能力,突破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夯实产业基础设施,培育战略级、根技术科技力量,全面提升数字人自主可控技术创新能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作用,营造良好产业发展氛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


资源集聚,产业联动。面向实体经济、促进科技、艺术、产业等要素融合创新,建立健全数字人上下游产业链资源配置机制,打造共性技术平台,构建科研要素富集、创新氛围浓厚、产业动力强劲、企业服务贴心的产业聚集区。


(三)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我市数字人产业规模突破 500 亿元。培育1-2 家营收超 50 亿元的头部数字人企业、10 家营收超 10 亿元的重点数字人企业。突破一批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建成 10家校企共建实验室和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在云端渲染、交互驱动、智能计算、数据开放、数字资产流通等领域打造 5 家以上共性技术平台。在文旅、金融、政务等领域培育 20 个数字人应用标杆项目。建成 2 家以上特色数字人园区和基地。初步形成具有互联网 3.0 特征的技术体系、商业模式和治理机制,成为全国数字人产业创新高地。


二、主要任务


(一)创新引领,构建数字人全链条技术体系


1.夯实底层技术支撑能力。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创新机构,围绕数字人技术路线及关键节点开展技术攻关,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重大专项。加强底层技术研发攻关,聚焦建模软件、渲染引擎、物理引擎等基础软件,重点突破光线追踪、深度学习超级采样、面部建模、姿态表情模拟、高保真视频流压缩等核心算法,攻关算力、芯片、传感器、光学器件、电池等基础硬件,打通数字人自研技术链条。


2.优化数字人生产工具。支持数字人新技术新产品小批量验证,对满足新基建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补贴。鼓励研发并推广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终端设备及裸眼3D、全息成像等数字人显示解决方案。广泛应用语音识别、语音合成、自然语言理解等人工智能技术,研发智慧大脑、情感计算等新算法,提升数字人交互体验。鼓励推出集成自研软硬件技术,具有低代码特征的数字人编辑、运营等平台产品,提高数字人制作效率。搭建数字人安全工具平台,构建一体化数字人软硬件测评测试体系。


3.加快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布局高精度低延迟渲染云计算平台、边缘计算设施,结合 5G 等高性能通信网络,提升数字人计算能力。建设并运营动作捕捉设备、XR 摄影棚等数据采集设施。支持搭建 DEM(数字高程模型)平台,探索开放共享真实街区、楼宇等空间数据,为数字人提供交互展示的空间数据底座。对符合新型基础设施支持政策的项目、产品,可给予一定额度资金支持。


4.实施数字人标准化战略工程。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牵头编制数字人国际、中关村标准。对新立项国际标准提案、新发布中关村标准的企业给予奖励。将数字人相关标准纳入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支持范畴,鼓励创制数字人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支持推广基于自研数字人标准的行业应用解决方案。


(二)场景驱动,培育标杆应用项目


5.推广服务型数字人应用。鼓励发展功能型、实用型、服务型数字人应用,对社会资本投资搭建数字人体验场景项目,参照新基建新技术体验验证标准给以支持。推动数字人进入数字消费领域,支持开展数字人电商直播、数字人流媒体制作等业务,搭建全场景 XR 数字化呈现软硬件场地等运营设施。拓展数字人金融领域应用场景,探索远程银行视觉坐席、数字人视频面审面签、数字银行智能客服、线下柜台数字银员等创新应用。依托我市名胜古迹、博物馆、大剧院、体育场馆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支持推广数字人特色应用。鼓励为特色数字人应用提供优惠流量套餐。


6.加快表演型数字人创新。促进技术人才与艺术人才联合创新,加快数字人 IP 孵化,培育创作者经济。利用数字人讲好北京故事,宣传北京产业政策、历史文化和文旅资源。基于电影、电视、互联网视频网站、短视频等传媒平台,创新数字人展示互动方式,探索数字人综艺节目、演唱会、直播、电影等快速审批流程。打造精品数字人品牌,支持数字人参与广告营销、品牌代言,加强数字人运营管理,树立传播正能量的数字人形象。利用社区、购物中心、城市广场、商业街区的现有公共服务设施,搭建数字人体验的线下场景。


7.培育数字人数据要素市场。依托国家文化专网,将数字人纳入文化数据服务平台,汇聚文化数据信息,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交易业务,强化文化数据要素市场交易监管。基于区块链技术,探索构建数字人模型、皮肤、纹理等数据要素交易平台。基于数据专区和大数据交易所,试点数字人数字资产评估工作。


(三)服务提升,优化数字人产业生态


8.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研究跨渠道、跨平台、跨设备的版权溯源机制、维权机制和多元共治的著作权保护体系。加强互联网 3.0 相关产业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培育,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探索数字人二次创作、周边衍生品权利保护。充分运用作品登记、版权认证等工作机制,为数字人以及与数字人相关的软件、真人形象、真人声音等构成的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提供优良版权服务。做好数字人外观设计专利、商标的保护工作。


9.打造产业聚集区。围绕数字人技术创新、场景应用,打造数字人产业园区和基地,为入驻园区和基地的企业给予扶持政策。支持数字人孵化服务机构入驻基地,为企业提供创业培训、融资、场景对接、展会、论坛、赛事、知识产权、法律等服务。发挥通州区产业空间优势构建数字人基础设施集群;利用大兴区新媒体基地等资源打造数字人消费精品应用;围绕石景山区首钢园构建展览体验场景;促进朝阳区数字人艺术创作与产业孵化资源聚集,打造北京市数字人基地;结合丰台现代金融商务新业态培育数字人创作者经济。


10.建设创新企业梯队。加快推动数字人“专精特新”企业梯队培育,支持数字人企业参与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按照数字人产业链,梳理“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产业链布局,吸引上下游企业在京落地。


11.优化人才服务。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在数字人细分领域,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联合开展产教融合试点建设,培养产业急需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完善领军人才落户、子女入学、技术入股等方面的配套措施。


12.畅通投融资渠道。鼓励利用高精尖基金和科创基金等政府引导基金,支持企业围绕供应链上下游开展股权投资,加强资源整合。用好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为企业提供挂牌展示、托管交易、投融资、培训辅导等服务。做好企业上市服务。


三、保障措施


13.强化协同组织。围绕数字人核心技术突破,建设政产学研用协同的新型创新联合体。支持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科研院所在新型创新联合体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框架下,提供代码分享、技术支持、产品推广等服务。以开放场景项目,聚集一批数字人创新技术。


14.打造国际化交流平台。依托全球数字经济大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关村论坛等国际交流合作平台,举办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数字人论坛。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与企业共同推广中国技术和标准。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数字人企业探索数字人技术出海模式,提升国际软实力。


15.探索多层次风险防控机制。督促数字人企业做好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加强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落实信息内容服务主体责任。推动数字人相关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防范和打击利用数字人开展的金融欺诈、非法集资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探索数字人人文伦理仲裁机制,倡导行业协会参与数字人行业规范。加强对数字人金融、科技、社会伦理风险研究,探索形成法律、市场、代码架构和社会规范相结合的多元规制路径。


内容来源:海埠法律研究院

作者:雷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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